延长来自第三国的在线贸易商的最后期限

chinesische Laterne

入口

不久前,德国立法者决定,如果交易者没有向德国税务部门正确缴纳增值税,市场平台今后将被追究责任。通过这种方式,政府希望抵制设在欧盟以外的公司不断进行的增值税欺诈。

然而,为了不给市场创造一个官僚主义的怪物,有一项豁免。这说明,如果市场能够证明网上交易商已经进行了税务登记,并履行了报告义务,就不能追究其责任。

所谓的UST 1TJ表格就是为此而设的。有了这个表格,负责的税务局就会根据网上交易商的要求签发UST 1TI证书。然后,该证书会被交给市场,作为网上交易商是忠实纳税人的证明。

为什么它不能工作

好吧,总的来说,这不是一个坏主意,至少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然而,人们可以对执行情况提出批评。

这并不是因为设定了如此短的最后期限。会议决定,网上交易商将被分为两组,他们的证书必须在以下日期前提交给市场机构。

  • 来自德国和欧盟的在线零售商: 30.09.2019
  • 第三国在线贸易商: 28.02.2019

而仅仅是后者,从一开始所有参与者都很清楚,这纯粹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直到2018年12月17日,联邦财政部才公布了在线交易者的申请和证书的样本表格。所有来自第三国,特别是来自中国的贸易商的申请,现在将在两个半月内提交、处理和发送,这在理论上是行不通的。

后果

最初,讨论了税务机关和市场之间数据交换的电子解决方案。一个解决方案,当然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轻松、快速和切实可行地解决。他们在接口方面有很多经验。然而,在另一边,有一只纸老虎,外表上似乎刻意避免任何形式的数字化。要么干脆不实施电子化的解决方案,要么将其复杂化,以至于不切实际和不必要的复杂。

因此可以预见,在2.5个月内完成数字化解决方案是不现实的。准备招标文件可能已经需要更长的时间。有经验的开发人员只需花几周时间,希望不会成为第二个BER。

然而,为了能够提供证书,使用的是好的旧纸。但在这里,也很明显,最后期限定得太紧了。不是针对那些勤奋地填写申请的在线交易者,而是针对税务机关本身。

为此,他们现在不得不做出让步,来自第三国的在线零售商的最后期限从2019年2月28日延长至2019年4月15日。相应的信读起来有些奇怪,让人觉得他们似乎不想承认自己的失败。例如,它说。

到2019年4月15日,它将不会是 抱怨如果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电子市场经营者收到了提交给主管税务局的要求颁发上述证书的申请(电子格式或打印件),而不是根据《联邦法》第22f(1)句2条为《联邦法》第22f(1)句4条所列企业家颁发的应纳税人(企业家)登记证书。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我们甚至能够在一些媒体上看到,国内在线贸易商的增值税ID被劫持,并被来自第三国的在线贸易商使用。此外,在一个案例中已经知道,亚马逊自己坚持在2019年3月1日的最后期限。

总结

这个想法是好的,但执行起来却很糟糕。谁认为这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会成功,可能是在向日历投掷飞镖。以合理的现实观点来看,马上就会发现,税务机关不可能在两个半月内全面拿出证书。这是一个决策者与现实脱节、行政部门技术落后和官僚机构妨碍自己的好例子。

仍想阅读关于延长期限的信件全文的人可以在这里阅读。 2019-02-21-当在互联网上进行商品交易时,对营业额的纳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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